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中国科学院与河南省科技合作跨上新台阶
来源: | 作者:河南中心 | 发布时间: 2010-04-19 | 156 次阅读 | 分享到:

2010年4月19日,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揭牌仪式在郑州举行。中科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陈宜瑜、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和河南省副省长徐济超等出席揭牌仪式并为中心和基地揭牌。河南省中科院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和示范基地的成立,标志着河南省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河南省与中科院共同组建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是落实省政府与中科院签署的关于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合作协议书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也是河南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可以更加有效地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更加有效地朝着这个需求聚集中科院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将为实现我省产业与中科院科技成果有效的融合,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对于实现河南省中科院互利双赢,共同推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

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实行省院合作领导小组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主要职能:一是技术转移。根据河南的产业发展需求,将中科院成熟实用的高新技术,有针对性的向河南相关产业、企业转移,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二是应用研发。选择中科院关系河南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前瞻性的科研新成果,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为河南的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技术支撑。三是人才聚集。围绕重点合作领域,推进中科院的科研院所与河南科研单位高效合作,组建分中心,实现中科院高层次人才与河南力量的有效融合,形成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为河南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四是综合协调。组织协调、落实省院合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省院全面科技合作。

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将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在省院合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一是抓紧实施、强力推进。按照省院的分工,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河南省中科院科学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项目带动,务求时效。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到今年年底,初步实现批量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十二五”期间,加快转移转化步伐。三是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按照河南省科学院成果转移转化章程,加强管理,规范化运作,把中心建设成为省院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年,着力围绕河南省重点领域和自主产业,建立6个分中心。“十二五”期间,还希望再建立5~6个分中心和一批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体系。

中科院有关单位和河南省有关方面12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座谈会现场

丁仲礼和徐济超为中心揭牌

科院院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出席揭牌仪式